各分中心:
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拓宽行业人才职业能力成长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职业分类原则及各分中心提交的“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范围”增设意见,经研究,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对现行评价范围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形成“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范围(2022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此范围开展评价工作。量学发〔2020〕2号文件作废。
附件: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范围(2022年版)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