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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计 量 测 试 学 会 


量学发〔2021〕147号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关于开展培训分中心培训

招生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培训分中心:

  根据《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了严格培训招生纪律,加强招生监管,规范培训考核流程,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学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决定在全国各分中心开展培训招生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21910-1020

二、自查内容

(一)收费标准公示落实情况。请各分中心严格建立和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重点检查:是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及监督电话等进行全面公示,并及时更新;是否存在招生(培训)公示的收费标准与实际收费不一致等违规收费情况。自查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及时进行更正。

(二)考生信息审核情况。各分中心要严格按照职业能力评价标准对考生情况进行审核,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委托中介机构代理招生情况;是否存在对申报培训学员信息审查不细、核查不严情况;是否存在学员提供虚假学历、虚假学籍信息而未发现情况;是否存在协助学员造假情况。自查过程中,一经发现以上情况,及时向总部汇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三)培训、考核及发证程序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情况;是否存在培训、考核及发证流程的制度文件未落实的情况;在审查流程中,各环节审查人、监督人是否职责明确,是否正确履行职责情况;在承担评价过程中是否存在泄漏考试试题、监考不严等问题;在发证环节是否存在未经培训、未经考核仍予以发证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分中心高度重视,认真摸查,及时整改。请各分中心于202110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表”及工作报告发至学会培训部联系人邮箱。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会将协助各分中心进行处理。

(二)总部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在适当时机对各分中心进行检查,如发现仍然存在以上问题或发现问题不上报的,直接取消分中心资格。

(三)各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加强国家及学会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高质量的开展学员培训和评价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违纪事项的发生。

四、联系方式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培训部

联系人:李蒙

邮箱:617699583@qq.com

电话:010-59196618

 

附件:自查自纠情况表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

 202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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