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能力评价分中心:
为了更好的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满足行业、企业、大专院校对人才评价工作的需求,拓宽行业人才职业能力成长的通道,根据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职业分类原则,现对中国计量测试学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职业范围重新做了规定(见附件),各职业能力评价分中心严格按照此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以此文为准,量学发【2018】48号文件作废。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
2020年1月3日